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[2019]105号)、《重庆文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文件,在学生本人申请和班级推荐的基础上,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评审,拟推荐以下同学为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0月13日-10月16日
公示地点:学院主页网站、学院公示栏(格物楼五楼C区电梯出口处)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、电话、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向学院纪律委员检查会或学工办如实反映,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,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、敢于负责,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。
地点:格物楼C606(院党委)、格物楼C505(学工办)
监督电话:023-61162751
邮箱:cqwucjw@ 163.com
城市建设工程学院
2025年10月13日